⒈ 明朝设立的特务机关,由太监负责。
⒈ 明朝 设立的特务机关,由太监负责。
引《明史·刑法【fǎ】志三【sān】》:“万历 初, 冯保 以司礼【lǐ】兼厂事,建厂东上北【běi】门之【zhī】北【běi】,曰内厂,而以初建者为【wéi】外厂。”《明史【shǐ】·武宗纪【jì】》:“﹝ 正德 三【sān】年﹞八月辛巳,立内厂, 刘瑾【jǐn】 领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