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行赏,给予奖赏。
引《元典章·刑【xíng】部十三【sān】·获盗》:“如本【běn】境内别无失【shī】过【guò】起【qǐ】数,但获强窃盗贼,依上理【lǐ】赏。”《元史·刑法志二》:“如境内无失,但获强窃盗贼,依例理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