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ǒng

理董


拼音lǐ dǒng
注音ㄌ一ˇ ㄉㄨㄥˇ

理董

词语解释

理董[ lǐ dǒng ]

⒈  督促办理。

⒉  订正;整理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督促办理。

清 冯桂芬 《重修吴县学记》:“事【shì】(修建学堂)诚在我【wǒ】,诸公但为我理董之【zhī】可乎【hū】?”

⒉  订正;整理。

王闿运 《<六【liù】书讨原【yuán】>序》:“承学之士,未达【dá】六书【shū】以事意为字形,误转【zhuǎn】注【zhù】为虚【xū】用。且 许 虽博访,未求【qiú】理董。”
章炳麟 《丁未与黄侃书》:“窃谓理董【dǒng】方言,在证明其难【nán】知者【zhě】,不在【zài】疏举【jǔ】其易【yì】晓者。”
鲁迅【xùn】 《坟·科学【xué】史教篇》:“﹝ 培庚 ﹞所述【shù】理董自然见象者凡二法:初由经【jīng】验而入【rù】公论,次更由公论而入新经验。”

分字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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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句


1.对【duì】代理【lǐ】董事【shì】的任一指定或撤销,在指定人向任职部门或总部或【huò】董事【shì】会议召开【kāi】地点成【chéng】功送【sòng】达经其签字的通知后【hòu】该指定或撤销产生【shēng】效力【lì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