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儿女亲家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【yě】获编·内阁三·刘小【xiǎo】鲁尚书》:“刘小【xiǎo】鲁,先【xiān】大父同年进士,亦【yì】 夷陵【líng】州 人,与 江【jiāng】陵 相儿女姻也。”亦称【chēng】“儿女姻亲”。 清【qīng】 袁枚 《随【suí】园【yuán】诗话补【bǔ】遗【yí】》卷四【sì】:“后 永之 同举戊午乡榜,官至粮道,晚年结儿女姻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