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举出并予以评断。
引《隋书【shū】·文学传·潘【pān】徽》:“末有【yǒu】 李【lǐ】登 《声类【lèi】》、 吕静 《韵集》,始判清浊,纔分宫羽,而全无引据【jù】,过伤浅局,诗赋所须,卒难【nán】为用。遂【suí】躬紆睿【ruì】旨【zhǐ】,摽摘是非,撮举宏纲,裁【cái】断篇【piān】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