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召见审问。
引《元【yuán】典【diǎn】章·吏部四·告【gào】叙》:“於内若【ruò】有侵【qīn】欺係【xì】官钱【qián】粮等物,必须徵理,及被问公私事务纔候归对了【le】毕【bì】,於【yú】解由内明白【bái】开写追问始末缘由。”
1.实际上,要想知道那【nà】些没有对加拿大宪【xiàn】法基【jī】本特征【zhēng】理【lǐ】解的入木【mù】三分的记者何以能胜任【rèn】政治佚事的报道工【gōng】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