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州郡计吏用于登记、上报人事、户口、赋税等的帐册。
⒉ 计算帐目。
⒈ 古代州郡计吏用于登记、上报人事、户口、赋税等的帐册。
引《周书·苏绰传》:“其牧【mù】守【shǒu】令长,非通六条及计帐者【zhě】,不得居官。”
《资治通鉴·后【hòu】晋高祖天福五年》:“辛未, 李崧 奏:‘诸州仓粮【liáng】於计【jì】帐之外【wài】,所【suǒ】餘颇多。’”
胡三省 注:“计帐,谓岁计其数造帐以申三司者。”
《金史·食货志一》:“凡户口计帐,三年一籍。”
⒉ 计算帐目。
引明 唐顺之 《万古【gǔ】斋公【gōng】传》:“居【jū】家【jiā】手【shǒu】不识握筭计帐之具,口【kǒu】不问钱米盈缩。”
⒈ 结算帐目。
例如:「有空就到店里帮我计帐,别一天到晚乱跑!」
⒉ 旧时记载地方户口【kǒu】实【shí】况的【de】名册。平时由地【dì】方官吏每年按当地人口实况编成计【jì】帐,而后 再送往【wǎng】尚【shàng】书省【shěng】作为编造户籍的底本。
引《新唐书·卷五一·食货志一》:「又有【yǒu】计帐,具来岁课【kè】役以报度【dù】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