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未尽其用的利益。
⒉ 犹言留下好处。
⒊ 馀利;剩馀的好处。
⒋ 犹拉稀。利,通“痢”。
⒈ 未尽其用的利益。
引《管子·版【bǎn】法【fǎ】解【jiě】》:“不私近亲,不孽【niè】疏远,则无遗利,无隐治。无遗利,无隐治,则事无不举,地无遗【yí】者【zhě】。”
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地有遗利,民有餘力。”
宋 苏舜钦 《论五事》:“国【guó】家富有四【sì】海,生齿实緐,山泽之【zhī】间,举【jǔ】无遗【yí】利。”
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庚部第七章【zhāng】:“分业愈多则【zé】愈专而【ér】愈精,地【dì】无遗利,人无【wú】重业。”
⒉ 犹言留下好处。
引《淮南子·修务训》:“彼非轻身而乐死,务在於前,遗利於后。”
唐 柳宗元 《兴州江运记》:“西门 遗利, 史起 兴叹。”
⒊ 馀利;剩馀的好处。
引宋 张方【fāng】平 《论【lùn】国计》:“自【zì】尔时及今二十【shí】年,但闻比校督责,不【bú】闻【wén】有所宽减也,如此浚【xùn】取,天下岂復有遗【yí】利。”
清 王省山 《吴中吟》:“持筹者何人,搜括无遗利。”
⒋ 犹拉稀。利,通“痢”。 《新唐书·儒学【xué】传上·陆【lù】元【yuán】朗》:“王世【shì】充【chōng】 僭号,封子 玄恕 为 汉王,以 德【dé】明 为师,即其庐【lú】行束脩礼。 德【dé】明 耻之,服巴豆【dòu】剂,僵偃东壁下【xià】。
引玄恕 入拜牀垂, 德明 对之遗利,不復开口,遂移病 成皋。”
1.如牛【niú】、羊、犬、豕之属,皆当因地制宜,教以牧畜,庶使地无遗【yí】利,人有【yǒu】盖【gài】藏【cáng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