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uǒshí

火食


拼音huǒ shí
注音ㄏㄨㄛˇ ㄕˊ


火食

词语解释

火食[ huǒ shí ]

⒈  谓吃熟食。

⒉  指煮熟的食物,人间烟火食。

⒊  举火煮饭。

⒋  伙食,日常饭食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谓吃熟食。

《礼记·王制》:“东方曰 夷,被髮文身,有不火食者矣。”
郑玄 注:“不火食,地气煖不为病。”
宋 陆游 《江【jiāng】北庄取米【mǐ】到【dào】作饭【fàn】香甚有感【gǎn】》诗:“有时三日不【bú】火食,山蕎畬粟杂沙磣。”
康有为 《大【dà】同书》丁部:“云南 野人山 之毛人【rén】,皆【jiē】由【yóu】不火【huǒ】食之【zhī】故,故【gù】生【shēng】毛耳;若改火食,毛即脱落。”

⒉  指煮熟的食物,人间烟火食。

元 李好古 《张生煮海》第二折:“自家本 秦 时宫【gōng】人【rén】,后以採药入山【shān】,谢去火食【shí】,渐渐身轻,得成大道【dào】。”
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四七回:“﹝ 萧史【shǐ】 ﹞日【rì】居 凤楼 之中,不【bú】食火食【shí】…… 弄玉 学其【qí】导气之方,亦【yì】渐能絶粒。”

⒊  举火煮饭。

《荀子【zǐ】·宥【yòu】坐》:“孔子 南适 楚【chǔ】,戹於【yú】 陈 蔡【cài】 之间,七日【rì】不火【huǒ】食,藜羹不糂,弟子皆【jiē】有饥色。”
《晋书·苻坚载记上》:“坚 曰:‘ 汉祖 ……父【fù】母妻子为 楚 所囚。 平城 之下,七日不【bú】火【huǒ】食,赖 陈【chén】平 之谋【móu】,太上、妻子【zǐ】克全,免 匈【xiōng】奴【nú】 之祸。’”
南【nán】朝 梁 任昉 《奏弹刘整》:“寅 罢 西阳郡 还,虽未别火食, 寅【yín】 以私【sī】钱七【qī】千赎 当伯。”

⒋  伙食,日常饭食。

《北齐书·张纂传【chuán】》:“﹝ 纂【zuǎn】 ﹞輒【zhé】令开【kāi】门内之,分【fèn】寄民【mín】家,给其火食,多所全济【jì】。”
《黄绣球》第十七回:“反将购办的什物变卖,抵充房租火食。”
瞿秋白【bái】 《饿乡【xiāng】纪程》九:“他【tā】却要了我们买的面十铺德【dé】( 中国 秤合有三百斤面),算三个人【rén】在车上【shàng】一个【gè】半月【yuè】的【de】火食。”

国语辞典

火食[ huǒ shi ]

⒈  每日的饭食。也作「伙食」。

《北【běi】齐书·卷二五·张纂传》:「辄令开门【mén】内之,分寄民家,给其火食,多所全【quán】济。」

烟火

火食[ huǒ shí ]

⒈  熟食。

《礼记·王制》:「被发文身,有不火食者矣。」

分字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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