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全称《中华【huá】人民【mín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【táo】牙【yá】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【lián】合【hé】声【shēng】明【míng】》。9-22在北京签【qiān】订。内【nèi】容为:中【zhōng】国政府【fǔ】将于【yú】9-22恢复对澳门(包括澳门半岛、fe32仔【zǎi】岛和路【lù】环岛)行【háng】使主权【quán】;届时将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;澳门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【zhōng】央人民政府【fǔ】,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【wài】,享有【yǒu】高度【dù】的自治权;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【huó】方式,五【wǔ】十年【nián】不【bú】变;实【shí】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【jī】本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