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御史的职位。
⒈ 御史的职位。
引唐 元稹【zhěn】 《杜载监察【chá】御史制》:“念敺攘之【zhī】略,诚在【zài】将军【jun1】;奬飞驰之【zhī】劳,宜加宪【xiàn】秩。”
《旧唐书·孔纬传》:“乃召三院御史谓之曰:‘吾【wú】辈【bèi】世荷国恩,身居【jū】宪秩。虽【suī】六飞奔【bēn】迫,而咫尺天颜,累【lèi】詔追徵,皆无【wú】承禀【bǐng】,非臣子【zǐ】之义也。’”
《续【xù】资【zī】治通鉴【jiàn】·宋真宗咸【xián】平五年》:“三院御【yù】史二【èr】十一人,中【zhōng】曾有贪猥过犯【fàn】者,不得令在宪秩,可改授他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