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时征收漕银的衡量标【biāo】准。历代征收的【de】漕粮【liáng】,到清【qīng】代改征白银。此【cǐ】衡量标【biāo】准后为民间采用【yòng】,但【dàn】各地标【biāo】准不一。
⒈ 旧【jiù】时征收漕银的衡【héng】量标准。历代征收的漕粮,到 清 代改【gǎi】征【zhēng】白银。此【cǐ】衡量标准后为【wéi】民间【jiān】采用,但各地【dì】标准不一。
引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铸银》:“﹝纹银﹞用之于【yú】市肆【sì】,则【zé】耗损频多,有加【jiā】耗,有贴【tiē】费,有减水,有折色【sè】;有库平、湘平之异【yì】,有【yǒu】漕平、规平之【zhī】殊。”
《新华月报【bào】》1955年第3期:“旧 中【zhōng】国 的货币制【zhì】度长期以【yǐ】来是不统【tǒng】一的。在银两制度【dù】的情况【kuàng】下【xià】,由于各种秤的分【fèn】量不一【yī】致,分为库平、关平、漕平、市平等【děng】。”